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材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推动应用型大学建设发展,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有关规定》,现进行2018年度教材立项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项教材要适用于我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需要。
2.立项教材要充分体现本专业课程性质和专业特点,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申请人要对所编写教材的现状、内容体系和结构有较深入的研究。
4.校企合作教材必须是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能够体现校企合作要求的本科课程教材。
5.校企合作教材必须在内容上进行改革,紧密结合行业企业的生产实际,并将行业企业的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成功的应用案例引入到教材内容中。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从事本门课程教学五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2.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申请人及编写团队师资力量较强,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4.校企合作教材,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5.校企合作教材参编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来自于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三、立项程序
1.立项申请人须将立项材料上报各院(部),经院(部)教材建设小组评审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教材科。
2.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组织教材立项评审。
3.学校教材建设委员评审通过的立项项目,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结果。
各院(部)要在11月7日(周三)前将《辽宁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出版申请书》和《2018年度教材立项学院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给教务处教材科郑士鹏。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出版申请书》
附件2:《2018年度教材立项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