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四届“微课”教学大赛的通知
辽工大教函[2019] 2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现代教育技术推广与普及,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学校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四届“微课”设计与制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比赛分为院级比赛和校级比赛两个阶段。院级比赛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之前举行,校级比赛安排在2019年4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以大赛为契机,科学组织,积极开展“微课”设计与制作技术培训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的大练兵活动。要求45周岁以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中青年教师(含实验教师)必须参加比赛,包括往届已经获奖的教师,积极鼓励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参赛。
2、教师参赛作品选题内容须选自本人讲授的本科教学计划内的某门课程,每位参赛教师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提交的材料包括“微课”作品及教学设计,已获奖教师的作品与往届参赛作品不得重复。
3、参赛教师利用寒假时间完成“微课”的设计与制作,首先参加院级比赛,院级比赛结束后,由各单位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大赛。
4、作品推荐名额:体育部推荐1-2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传学院、计算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推荐2-3人;其余各学院(中心)推荐3-5人。
6、参赛作品及教学设计必须是本人原创,若作品涉嫌抄袭造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并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赛资格或相应奖项。
教务处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