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教务处
关于推荐2019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须将大创项目全部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甲类和乙类项目共200项。
录入具体办法将于5月7日另行通知.
二、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
各教学单位本着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的推荐,推荐范围为甲类大创项目的项目。乙类大创项目不属于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范畴。国家级大创项目要在省级大创项目范围内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名额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1、指定一名院级管理员负责组织大创项目系统填报工作,在指定时间内(5月7日-5月10日)完成系统填报,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将院级管理员名单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版于5月10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和纸版各一份于5月13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4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